馬政府第一個政治思想犯∼郭冠英 新聞局:郭冠英再曠職就免職 【聯合報╱記者李順德/台北報導】 2009.03.21 04:59 am 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言論風波愈演愈烈,昨天傳出郭冠英「暫不返台」,引起新聞局的緊張,新聞局經與台灣駐多倫多辦事處連繫結果,發現郭冠英已曠職兩天,向郭冠英提出最後通牒,如果抗命或曠職逾期將記兩大過免職。 郭冠英昨晚接受本報記者電話訪問表示,他在加國與返台都不安全,他打算向新聞局請假留在加拿大,如果不行,為了他的人身安全,他打算申請加拿大警方保護,這與申請加國政治庇護是不同的。 郭冠英表示,最不可思議的是劉內閣竟配合民進黨要對他嚴查嚴辦,政府可以這樣查公務員思想嗎?為什麼舉國一面倒?公平嗎?他十八日返回加拿大,在未交接前都還是主管,他都有到辦事處上班,沒有曠職過一天。會讓新聞局感覺他沒上班,是因為他顧慮人身安全,在外面處理事情後才回辦公室。 昨天有媒體報導,郭冠英受到當地民進黨支持者騷擾,向加拿大警方報案,對方詢問他是否需要政治庇護,他表示目前不需要。 消息一出,新聞局急著與郭冠英連繫,新聞局昨晚六時許先發出新聞稿,祭出法律規定,強調郭若抗命未在三月底前回國,依考績法規定,最重可一次記二大過免職。郭遭免職,將無法申領退休金。 新聞局昨晚九時許連繫上郭冠英,郭表示他是被動接受媒體訪問,但未否認暫不返台的說法。 新聞局長蘇俊賓表示,如果報載屬實,「郭冠英對外這樣的發言是極不恰當的」,也是公務員最負面的示範,新聞局一定會嚴格查辦,依法處理,郭冠英要坦然面對公懲會調查。 蘇俊賓說,郭冠英返回多倫多,至今未與駐地長官報到,辦理交接,依人事法規,已連續曠職二日,依考績法規定,連續四日或累積十日可一次記二大過免職處分,新聞局提醒他應注意曠職問題。 新聞局表示,新聞局已發電報給郭冠英,要求說明媒體報導內容,並傳回書面報告。 這篇文章最後由 kurich 在 2009/03/26 16:26:18 重新編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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